日期:2015-01-14 18:04
为依法成立的参与环保事业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为保护水生态环境和维护公众环境权益,有权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2.被告企业与实际倾倒单位之间的副产酸买卖是否合法,与环境污染有无因果关系
本案所涉副产酸虽然符合化工产品标准并可销售,但其在被抛弃时,由于具有强烈的腐蚀性,属于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的,应当赔偿损失,并采取措施恢复环境原状。
被告企业将副产酸交给无处置资质和能力的江中公司等单位处置,并且所支付的款项远不足以补偿正常无害化处理上述废物的所需费用,导致大量副产酸未经安全处理即被倾倒,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