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3-09 14:03
根据新修订的《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下称新《预案》),特别重大级别中由于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额度由原来的1000万元调整至1亿元,其他级别中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额度也做了相应调整。
3月6日,国务院应急管理专家组组长、国家减灾委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闪淳昌就该预案解读称,新《预案》从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生态环境破坏、辐射污染和社会影响等方面对事件分级标准进行了比较系统地完善,有助于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为适应新形势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需要,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于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