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4-27 20:48
质量考核,严惩违反环境服务合同行为,保障相关方的合法利益。
3.按排污水平实行差别性税收政策,以国家环境污染物标准(排放许可总量),设定基本的税收基数,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或排放许可总量的),按基本的基数 收税;对超过国家排放标准的(或者排放许可总量的),按照超标排放的倍数(或超出排放许可总量的排放量)收税;对优于国家排放标准(低于排放许可总量) 的,按照低于的排放倍数(或者减少排放许可的数量),减税或者免税。建立环境服务所得税减免政策、环保设备和服务出口退税政策。
4.环境服务提供的环境质量产品实行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