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6-29 17:33
有:危险废物(蒸馏渣)堆放于厂区西侧,与一般固废混放,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电石渣露天堆放在厂区西侧,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未经批准擅自变更综合楼建设地址,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冲沟中自然蒸发下渗。
2014年4月,沙湾县环保局对这家公司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违法行为,罚款1万元。
2014年5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对这家公司配套污水治理设施未建成主体工程擅自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罚款10万元。
2015年4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现场检查发现,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