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规范污泥处理标准禁止利用未达标污泥
日期:2015-08-10 10:52
为解决污泥的随意倾到、堆放和填埋造成的二次污染问题,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出台的《广西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物土地利用技术规范》要求,今后未经过无害化、稳定化处理的污泥产物将禁止进行土地利用,以防止二次污染。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广西污水处理工作取得显着成绩,实现了县级城市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目前,广西全区共有115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处理能力达到393.6万吨/日,2014年处理量达10.7亿吨,污泥产量为29万吨,随着污水处理量和处理率的提高,污泥产物处置问题迫在眉睫。
据悉,污泥产物土地利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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