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永康出台危险废物和污泥处置监管方案
日期:2015-08-23 22:12
方案提出,到今年年底,全市年产生100吨以上危险废物和年产生100吨以上污泥的企业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镇街区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及一类和二类机动车修理、维护保养企业实现规范化收集和处置;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85%,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90%。
到2017年,永康全市年生产1吨以上危险废物和化工、电镀等行业产生污泥的企业将通过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及机动车修理、维护保养企业的危险废物规范化收集和处置将实现全覆盖;工业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及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将分别达到90%和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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