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税收立法应首先明确哪些问题
日期:2015-09-16 12:13
益成为地方的主体税种以及地方财政支出的实际情况有关。一方面,环境费在地方税收收入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环境税将成为地方主体税种之一;另一方面,在当前地方政府事务繁多、债务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如果不严格强调环境税收入专款专用原则,则该项资金被挪用的风险会逐步加大。这一问题必须在环境税收立法中予以认真对待。
环境税的征收管理机关应为税务部门
新税种征收管理机关的选择是我国环境税收立法面临的又一个重点和难点问题。
之所以称之为重点问题,是因为这一问题不仅关系到能否实现新税种税款的及时、足额征收,还关系到新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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