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税收立法应首先明确哪些问题
日期:2015-09-16 12:13
践的需求相距甚远。
绿色税、环境保护税、污染税这些概念都不能准确反映环境税收的全貌,因而在环境税收立法中应避免使用。就概念的准确性而言,环境税收的名称应能比较准确地概括新税种的内涵和外延,以采用环境税或生态税为宜。考虑到环境税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已被广泛使用,易于理解和接受,而人们对生态税比较生疏,容易产生分歧,因而我国环境税收立法中宜将新税种的名称确定为环境税。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虽然从理论上划定环境税与环境费之间的界限并不困难,但二者在现实中并存的局面在较长时间内仍难以有根本性改变。如何协调环境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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