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公司废水直排湘江被罚5万
日期:2015-09-17 10:25
位未办理环评手续。执法人员表示,该企业不对污水进行有效处理、不经法定排放口排放废水规避监管等行为,违反了《水污染防治法》第22条规定,依法处以5万元罚款。目前,该企业已自行拆除违法设置的排污口,并新修了污水沉淀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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