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9-18 13:22
的行政责任主体使其变成过了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遗憾的是,恰恰又有相当一部分环保治理需求需要突破行政区域的限制。
五)当前PPP中对经营性的追求与环境治理当前面对的主要矛盾不一致
我们了解到财政部在PPP机制设计中非常看重对项目的经营属性的开发能力(即附代的商业开发),希望以此降低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而另一方面发改委系统甚至有纯公益项目不宜采用PPP模式的声音(关于这点当然是忽视了PPP利用市场化而提高效率的出发点而不值得继续辩驳)。笔者认为,为提高在市政环境领域的投资效率,PPP是非常适宜的路线,但必须接受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