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9-29 13:02
污染案
2013年3月,原告贵阳公众环境教育中心的志愿者在修文县扎佐镇林场大丫口林区发现大量露天堆放的垃圾,经调查,这些垃圾是被告修文县扎佐镇政府多年堆放的扎佐镇民居垃圾,原告依法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清镇市法院受理本案后,多次组织各方进行调解,在达成初步意向后,聘请外省土壤专家和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高级工程师前往垃圾堆放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和研究制定经济可行、切实有效的治理方案。最终,原告与被告达成治理与监督相结合、多个行政职能部门各自履行职责的调解协议。
金沙县环境保护局四川省泸州市佳乐建筑安装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