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9-29 18:02
解读如下:
(一)明确了污水处理费的征缴范围。污水处理费是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由排水单位和个人缴纳并专项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的资金。凡设区的市、县(市)和建制镇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的或纳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的,均应当征收污水处理费。在建污水处理厂、已批准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的,可以开征污水处理费,并应当在开征之日起3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向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污水处理费。
(二)明确了污水处理费资金性质。根据国家《污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