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3-06 11:55
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天的庭审中,4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按照李斌的说法,污水处理厂本有指定处污地点专门处理污泥,李斌以前将污泥运至上述地点后,还需要支付160元/吨的处理费给对方。通过周海波倾倒污泥,自己只要以每吨100元支付给周,便可以从中赚取60元的差价。
后来,周海波找到了青浦长河村涵养林管理人员陈某,塞了一点好处费,陈某同意了周在涵养林的低洼小池塘倾倒污泥。
经合议庭合议,法院最后宣判,李斌和周海波污染环境罪成立,两人系主犯,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分别处罚金10万元和8万元;贾成龙和周鸿飞为次犯,分别被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