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0-21 14:45
县政府应当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建设事故状态下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做好应急准备,并定期进行演练。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在其储存场所建立防渗漏围堰,修建消防废水、废液的收集装置,防止可能污染水体的消防废水、废液排入水体。造成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承担事故的处置和事后恢复责任,对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依法进行赔偿。
按日计罚
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