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环境公益诉讼案宣判 环境修复等诸多难题浮出水面
日期:2015-11-04 12:40
功能,在该林地上补种林木并抚育管护3年,如不能在制定期限内恢复林地植被,则共同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10.19万元。
今年5月15日,记者赴南平对此案开庭情况进行了采访。当时,各方曾围绕原告的主体是否合格、被告的采矿行为是否构成了破坏生态、损害环境的侵权行为、生态环境修复费用赔偿金额、第三人作为政府行政部门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等内容展开长达7小时的辩论。(详见文汇报5月31日第四版)
关于原告的诉讼资格,法院认为,原告自然之友与福建绿家园符合《环保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具有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资格的社会组织,对此,原告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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