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环保法第六十条法律适用:一超标超总量就限产停产?
日期:2015-11-04 21:24
、整治等改造方式以及改造期限等,指导企业做好限改工作。
如果企业在告知或听证程序中出于维护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主张自己的权利,对限改具体内容有异议,提出自己的整治方案,只要合理,环保部门也应采纳。
做好后督察和跟踪检查
《办法》的一大特色是强调企业自律,作为限产停产的实施主体,企业整治方案自制、自测、自担责任;完成改造备案后即可解除处理决定。
因此,环保部门加强限产停产决定执行及后续监管,是确保措施执行到位的重要保障。
根据《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环保部门可以责成企业在整治期间自行监测和保留监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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