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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审计力促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合理化
日期:
2015-11-11 11:49
处理费征收标准。
根据审计建议,经过成本核定、专家论证、集体审议等程序,市物价局将生活用水及生产用水的污水处理费标准分别提升至1.1元/立方米、1.3元/立方米。该举措提高污水处理运行经费保障水平的同时,利用价格杠杆对促进水污染防治、改善水环境质量,起到了重要的调节作用,也使全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更趋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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