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出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
日期:2015-11-12 10:40
当前,我市各地五水共治正如火如荼进行。为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市日前出台了《台州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市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补助对象为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范围内列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的全面治理村和扩面改造村。以上村在申请补助时,主要对其污水接入、村内截污管网、净化池等终端处理建设的水泥、钢材、沙石、管道等材料购置建设以及生态化污水处理终端设施建设工程、设备购置安装费用进行补助。
具体补助额度则根据项目测算总投资,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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