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落实“党政同责” “河长制”率先探路
日期:2015-11-17 10:56
,标志着江苏省正式对15条入湖河流实行双河长制管理。每条入湖河流由省、市两级领导共同担任河长。其中,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担任望虞河、大浦港、社渎港、漕桥河等河流的省级河长,省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余下河流的省级河长,地方层面的河长由河流流经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担任相应的地方河长。
近年来,一些地方还根据工作实际,将河长扩大到了由人大、政协领导来担任,部分地方设立了市、县、镇、村的四级河长管理体系。这些自上而下、大大小小的河长实现了对区域内河流的无缝覆盖,强化了对入湖河道水质达标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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