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监测监管执法能力 实现全面小康一点“绿”
日期:2015-11-19 21:04
截至目前,我国环境监管在机构建设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已经取得了长足发展。环保约谈机制已实行10年,已经成为推动地方环保工作的重要举措。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必将对提高环境监测监管执法能力产生重大深远影响。

  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在国合会2015年年会上指出,要改革环境监管方式,提升监测监管执法能力。未来,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就是改革环境治理制度,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把生态环境保护的顶层设计和改革蓝图具体化为路线图和施工图。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保护环境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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