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1-25 21:57
,提高执法效率
记者从佛山市环保局了解到,过去环保部门以行政执法为主,常遇到阻碍执法、抗拒执法的情况。企业违法成本偏低、行政执法手段有限等问题客观上造成了企业无赖,环保无奈的现象,进入了污染-罚款-再污染-再罚款的怪圈。
2014年8月,佛山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佛山市开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排污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市、区、镇(街)三级公安部门各指定两名骨干力量协助环保工作联络室,负责与环境保护部门联系、沟通和移交案件等工作,这为环保警察的设立提供了制度依据。
2014年10月,佛山市委、市政府正式批准设立佛山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