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环保公安联手 打击污染犯罪“新常态”
日期:2015-11-25 21:57
速出具监测数据、快速移送。按照《意见》明确的涉及环境犯罪的14种重金属检测时间,48小时内环保部门出具鉴定意见,若鉴定意见表明案件可能符合刑事起诉标准的,应立即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申请认可相关鉴定意见,并同时移送公安部门。以前环保部门发现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情况后,必须先进行水样监测,检测结果经省环保厅认定后,才移送给公安部门侦查。在这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极有可能逃匿或毁灭证据,给后续侦查带来困难。佛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另一方面体现在公安部门提前介入、快速立案上。对于重大环境污染等紧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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