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水重金属超标17.5倍 湖北黄石一公司员工被判刑
日期:2015-12-03 13:12
今年2月,原湖北黄石某铝业公司员工曹某,将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水、污泥排到城市下水道管网中,造成环境污染。近日,大冶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曹某犯污染环境罪罪名成立,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案发当日,被告人曹某在公司负责处理废水。他趁春节长假之机,在未经环保处理的情况下,用抽水泵将废水收集池里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水和污泥直接抽排到城市下水道管网中,被大冶市环保局监察执法人员在巡查时查获。经勘查检测,曹某排放废水100.9立方米,污泥55.9立方米,含有毒物质酸性废水、碱性废水、重金属镍和重金属铬,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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